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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办法
2005-08-28 09:58  廊坊开发区商务之窗

廊开工办(2003)12号



中共廊坊开发区工委办公室

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

关于切实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办法



为确保开发区日常和特殊时期信息渠道的畅通,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程序,加大信息报送力度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明确职责,严肃纪律

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报送本部门重要信息的第一责任人,对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必须亲自部署、督导,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各部门的信息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,要确保紧急重要信息的及时报送。要严格遵守紧急情况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,对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的,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;对因此而造成工作被动和损失的,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。

二、突出重点,畅通渠道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在做好日常信息反馈工作的同时,及时、准确、第一时间报送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件、突发事件,以及引起连锁反应的重大事情。当前,要及时、准确地报送有关非典疫情和防治工作的重要信息,同时,报送开发区各条战线搞好招商引资,加快经济建设的新举措、真实绩,使全区的信息上报渠道更加畅通,反映更加灵敏,网络更加健全。

三、重大紧急信息报送范围

凡重大突发性事件、重要社会动态、重大灾情、疫情及其他紧急情况,均属于重大信息。当前要特别注意随时报告疫情动态、防治措施、市场供应、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保障,确保物流畅通和返乡人员、流动人口的疫情检查控制,国家、省、市级干线公路阻塞、交通事故和主要出入境路口、人群聚集及疏导情况等。

四、报送时限与方式

紧急重要信息的上报必须迅速、准确、及时,确保第一时间报送(当前在抗非典战役期间,凡遇重、特大事件,必须在一小时内报送)。紧急情况发生后,可先通过电话报送,尔后用文字材料传真报送或直送,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、处置措施和原因、后果以及汲取教训和开展工作的情况等,以提高工作效率,为工委、管委领导及时、果断决策提供最佳的战机。

五、报送程序与要求

总体要求:无论是政务信息,还是疫情、灾情等所有信息,都必须一式两份,按要求迅速分别报开发区工委办公室、管委会办公室,由“两办”按要求分别上报市委、市政府。

1、一般重要信息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上报,由开发区两办转报工委、管委会领导同志。

2、遇有特别重大、紧急情况,可先用电话报告工委、管委主要领导,同时报送两办,并用文字形式随时续报有关情况。

3、对当前的疫情动态,防治措施,工作情况等方面的重大紧急信息,要及时报开发区非典办,由区非典办报送工委、管委领导同志。遇有突发疫情,随时报请开发区非典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,请示如何处置,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处置。

4、上级派驻单位凡须上报的紧急重要信息,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工委、管委主要领导,领导审批后,按要求上报。

5、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:

开发区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:6089767

开发区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:6089343

夜间值班电话:6078300,6078333

传真:6078299

开发区非典办公室联系电话:6078254

传真:60782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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